包括適用于 0 月齡至 12 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適用于 1 歲以上人群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其中,適用于 0 月齡至 12 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包括無乳糖配方食品或者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或者氨基酸配方食品、早產或者低出生體重嬰兒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謝障礙配方食品和母乳營養補充劑等;適用于1歲以上人群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包括全營養配方食品、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非全營養配方食品。 全營養配方食品,是指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滿足目標人群營養需求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是指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滿足目標人群在特定疾病或者醫學狀況下營養需求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常見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有:糖尿病全營養配方食品,呼吸系統疾病全營養配方食品,腎病全營養配方食品,腫瘤全營養配方食品,肝病全營養配方食品,肌肉衰減綜合征全營養配方食品,創傷、感染、手術及其他應激狀態全營養配方食品,炎性腸病全營養配方食品,食物蛋白過敏全營養配方食品,難治性癲癇全營養配方食品,胃腸道吸收障礙、胰腺炎全營養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謝異常全營養配方食品,肥胖、減脂手術全營養配方食品。 非全營養配方食品,是指可滿足目標人群部分營養需求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不適用于作為單一營養來源。常見非全營養配方食品有:營養素組件(蛋白質組件、脂肪組件、碳水化合物組件),電解質配方,增稠組件,流質配方和氨基酸代謝障礙配方。
醫用食品不等同于保健品,保健品主要是針對身體素質處于亞健康的非患病人群設計,個人可依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服用,無需醫師或者營養師指導,保健品的適用范圍要廣,但這些人群不是一定需要服用保健品。因為這些人群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病人。 而醫用食品主要是為處于體能恢復期的病人或體質較弱的人群而設計,依據處于不同恢復階段的病人機體特殊營養需求而設計的營養膳食。這些人群由于自身身體機能的限制無法正常進食或日常飲食無法提供足夠的營養素進行補充,這就必然需要食用醫用食品,對于無法正常進食的病人可以在醫師或者營養師的指導下用醫用食品替代日常飲食,因為醫用食品配方設計具有針對性,營養補充更加完善,并且易于消化。 簡而言之,保健品主要適用于非患病人群,醫用食品食用人群為患病體質特別弱的人群,保健品無法替代飲食,而醫用食品可以完全替代飲食。